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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援助令人滿意的學業進步標準

聯邦法規要求接受聯邦財政援助的學生保持令人滿意的學術進步(如下所述),並根據克拉克馬斯社區學院目錄,努力攻讀獲得財政援助批准的學位、證書或轉學課程。在確定您滿意的學業進度時,會考慮所有出席條件,包括未收到經濟援助的出席條件。

經濟援助令人滿意的學業進步標準

經濟援助註冊狀態
確定入學狀態
合格學分
不符合資格的學分(這些學分不是由經濟援助資助)
成績、完成要求(速度)和最低平均績點(GPA)要求
令人滿意的學業進步 (SAP) 地位的確定
未達到 SAP(GPA 或進度要求)的回國學生

配速計算:

已完成學分 ÷ 嘗試學分 = 速度(必須為 67% 或更高)
已完成學分________ ÷ 嘗試學分________ = 速度________
非官方成績單將顯示嘗試和已完成的學分。

令人滿意的學業進步上訴 (SAP) 流程

令人滿意的學業進步上訴 (SAP) 流程
經濟援助延期(最長期限)
最大時間範圍範例
延伸流程
償還聯邦財政援助

強烈建議學生 諮詢學術顧問 制定教育計劃。有關更多資訊或說明,包括有資格獲得聯邦財政援助的學位和證書,請參閱我們的合格學位列表 經濟援助表格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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