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援助令人滿意的學業進步標準
聯邦法規要求接受聯邦財政援助的學生保持令人滿意的學術進步(如下所述),並根據克拉克馬斯社區學院目錄,努力攻讀獲得財政援助批准的學位、證書或轉學課程。在確定您滿意的學業進度時,會考慮所有出席條件,包括未收到經濟援助的出席條件。
經濟援助令人滿意的學業進步標準
- 全日制 = 12 或更多學分
- 四分之三時間 = 9-11 學分
- 半場時間 = 6-8 學分
- 少於半場時間 = 1-5 學分
- 適用於學生學位、證書或轉學課程的所有學分。
- 如有必要,學生只能在成績及格後重修一門課程一次。這些學分將包含在 150% 學分限制(最長時間範圍)計算中。
- 補習課程的資助僅限於 45 個學分。
- 成人基礎教育、GED、高中畢業、先前學習學分、高級大學學分、社區教育學分、課程旁聽或挑戰考試學分。
- 計入完成要求的滿意成績為 A、B、C、D 和 P。審計課程沒有資格獲得聯邦財政援助。如果學生更改已支付審核資助的課程,則資助將被重新計算,並且學生將被要求退還資金。此外,如果學生在資助課程中獲得「Y」成績,則援助將被重新計算,並且學生將被要求將資金作為不勞而獲的援助返還。
- 所有獲得經濟援助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生必須保持進度才能按時畢業。速度的計算方法是將學生成功完成的累積學分除以嘗試的學分。當這項計算結果低於 67% 時,學生就無法準時畢業。計入學生課程的轉學分在此計算中被視為嘗試的學分和獲得的學分。如果學生曾就讀於其他院校,學生必須要求將正式成績單發送至招生、註冊和記錄辦公室。在處理經濟援助之前,必須對所有成績單進行評估。
- 未能保持至少 2.0 的累積 GPA 和/或符合進度可能會影響您的經濟援助資格。
SAP 將在每個學期結束時根據學生的註冊狀態、完成的學分和累積平均績點來確定。 SAP 將為所有先前入學的學生確定,無論是否收到經濟援助。
如果學生的 SAP 狀態為滿意、警告或留校察看,他們就有資格獲得聯邦經濟援助。如果學生的 SAP 狀態被取消資格,則學生不符合資格。
- 滿意的:學生的累計 GPA 為 2.0 或更高,且進度為 67% 或更高。
- 警告:學生未達到 GPA 或 SAP 進度衡量標準。處於經濟援助警告狀態的學生將獲得第一期援助。
- 受到警告的學生必須在警告期結束時滿足所有 SAP 要求(累積 GPA 2.0 和進度 67%)。
- 學生不能連續兩次受到警告。
- 學生有可能同時獲得良好的學術信譽和經濟援助警告。
- 取消資格:當學生的累積 GPA 低於 2.0 和/或進度低於 67% 時,將被取消資格。
- 上訴獲得批准後,學生可能會獲得緩刑狀態。
- 緩刑:上訴獲得批准的不合格學生將被留校察看。
- 在試用期內,學生將被安排在學術計劃中,該計劃要求他們必須通過該學期的所有課程,並且學期 GPA 為 2.0 或更高。
- 如果學生符合其學術計劃的條件,他們可以繼續最多三 (3) 個學期的試用期。
- 如果學生不符合學術計劃的條件,他們將被取消資格,並且必須:
- 針對與他們未完成學業計劃直接相關的情況提出上訴,或
- 使用自己的資源(不使用聯邦、州或機構援助)完成足夠的學分以滿足 SAP 標準。必須提交新的上訴以供考慮。
- 取消獲得經濟援助的資格並不妨礙學生入學和參加,但是學生個人有責任支付所有費用。
- 在試用期內,學生將被安排在學術計劃中,該計劃要求他們必須通過該學期的所有課程,並且學期 GPA 為 2.0 或更高。
配速計算:
已完成學分 ÷ 嘗試學分 = 速度(必須為 67% 或更高)
已完成學分________ ÷ 嘗試學分________ = 速度________
非官方成績單將顯示嘗試和已完成的學分。
令人滿意的學業進步上訴 (SAP) 流程
如果學生處於不合格狀態:
- 他們沒有資格獲得聯邦財政援助。學生可以透過填寫令人滿意的學業進步 (SAP) 上訴表來上訴。上訴表格可在線獲取 經濟援助表格頁面。所有表格必須填寫完整,並在提交時附上所有要求的資訊。不完整的上訴將被拒絕。
- 上訴必須基於不可預見的情有可原的情況,並且必須記錄在案,例如:個人疾病、事故、直系親屬患重病或學生無法控制的其他情況。
- 如果上訴獲得批准,經濟援助資格將被恢復,學生將被置於緩刑狀態。緩刑可能有特定的課程或入學等級要求。試用期要求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
- 如果上訴被拒絕,學生必須用自己的資源(不使用聯邦、州或機構援助)修讀學分,直到他們達到至少 2.0 的累積 GPA 和 67% 的進度。
- 所有學分必須適用於他們的學位。
- 用自己的資源支付課程費用並不能保證恢復經濟援助資格。
- 當 SAP 標準得到滿足時,學生必須提交申訴。
- 上訴決定將透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學生的 myClackamas 帳戶,並列在學生入口網站中。
- SAP 委員會在經濟援助總監審核後所做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上訴截止日期
所有上訴必須在您嘗試恢復經濟援助資格的學期的第 8 週之前提交。逾期上訴將僅針對未來條款予以考慮。
- 允許完成學習課程的最長時間範圍是學生特定/已發布課程所需長度的 150%。這個最長時間範圍包括所有大學程度的嘗試學分、轉學分和重複學分,無論是否收到經濟援助或是否成功完成課程。當學生嘗試完成其學位或證書所需學分的 150% 時,或者如果在數學上不可能在課程長度的 150% 內完成課程,則學生沒有資格獲得經濟援助。此外,聯邦法規要求「完成課程學術要求但尚未獲得學位或證書的學生沒有資格獲得該課程的進一步額外 FSA 資金」。
- 克拉克馬斯社區學院允許學生申請延長聯邦財政援助以完成學習計畫。所有延期批准均視具體情況而定。所有學生的累積 GPA 必須至少達到 2.0 才能考慮延期。
- 一年期證書課程需要 48 個學分:48 x 150% = 最多 72 個學分。該學生最多可獲得 72 個學分來完成課程。所獲得的學分必須適用於該特定項目。
- 需要 90 個學分的兩年制副學士學位或轉學課程:90 x 150% = 最多 135 個學分。該學生最多可獲得 135 個學分來完成課程。學分必須適用於此特定計劃
補習課程、成人基礎教育 (ABE) 和英語作為第二語言 (ESL) 課程不計入最大時間範圍。
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學位的學生將需要提交最長期限延期申請。任何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學位的學生只有資格獲得貸款和機構援助。
聯邦合規性允許機構限制學生改變課程的次數; Clackamas 不施加限制,但適用以下條件:
- 適用於新課程的任何先前課程的學分都將被計算在內,並且只會為新課程的必修課程提供資助,
- 學生必須有足夠的剩餘經濟援助資金才能完成新課程。
符合以下一項或多項標準可能需要延期:
- 從數學上來說,學生似乎不可能在最大時間內完成他的課程
- 學生已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學位
表格可在我們的網站上在線獲取 經濟援助表格頁面。延長聯邦財政援助的請求由延期委員會審查。委員會所做的決定經財政援助主任審查後為最終決定。
接受聯邦財政援助,然後在一個學期內退出所有課程的學生可能必須償還他們收到的部分或全部聯邦財政援助資金。
- 在任何課程中獲得“Y”(未出席)成績的學生將修改其註冊級別,並且包含未出席課程的援助部分將被退還,學生將負責全額償還。
- 根據貸款法規的規定,由於缺席成績將其入學等級降至 6 學分以下,貸款接受者可能會失去所有資格。
- 如果未隨成績一起提交最後出勤日期,則獲得所有「W」成績(非正式退學)的學生的經濟援助將重新計算為該學期分數的 50%。
財政援助按以下順序返還:
- 無補貼直接斯塔福德貸款(PLUS 貸款除外)
- 史塔福德直接補貼貸款
- 聯邦珀金斯貸款
- 直接PLUS貸款
- 聯邦佩爾獎學金
- 聯邦SEOG
- 聯邦教學補助金
- 伊拉克和阿富汗服務補助金
在計算您提款時的援助資格時,會考慮向您支付的援助。在某些條件下,您退出期間、您有資格獲得但未向您支付的援助也會用於計算。
強烈建議考慮退出所有課程的經濟援助學生聯繫經濟援助辦公室以獲取完整的資訊和選擇。
強烈建議學生 諮詢學術顧問 制定教育計劃。有關更多資訊或說明,包括有資格獲得聯邦財政援助的學位和證書,請參閱我們的合格學位列表 經濟援助表格頁面.